Answer1201
出自東安wiki
- 原則上行政人員以1人1台電腦為原則,非行政人員以多人共用1台電腦為原則
- 當初109年行政電腦更新時,輔導室資料組電腦只換螢幕不換主機,原有舊螢幕應該收回但因主機與螢幕財產帳綁在一起,故舊螢幕仍留輔導室,前陣子資料組主機故障,順便一起收回
- 前陣子電腦教室有螢幕故障,收回的舊螢幕剛好補上去
- 當初那台舊主機(應是專輔老師更換下來的)也應該收回,但不知何故仍留在輔導室
- 學校電腦目前已不夠用,舊的電腦無法維修(已無零件可修),亦沒有新的電腦可以換,所以那台舊主機原則上不再維修或更換
- 實習老師在教務處時是使用自己的筆電,教務處並無提供電腦使用
- 以上,資訊組不再提供那台舊主機的維修或更換,而且資訊組評估那台舊主機已老舊不堪使用,所以那台舊主機可由保管人向總務處提出報廢或移撥給資訊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