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swer12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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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原則上行政人員以1人1台電腦為原則,非行政人員以多人共用1台電腦為原則
  2. 當初輔導室資料組電腦109年時只換螢幕不換主機,原有螢幕應該收回但因主機與螢幕財產帳綁在一起,故螢幕仍留輔導室,前陣子資料組主機故障,順便一起收回
  3. 當初舊主機也應該收回,但不知何故仍留在輔導室
  4. 學校電腦目前已不夠用,舊的電腦無法維修(已無零件可修),亦沒有新的電腦可以換,所以那台電腦原則上不再維護
  5. 實習老師在教務處時是使用自己的筆電,教務處並無提供電腦使用
  • 以上,資訊組不再提供那台主機的維護或更換,且資訊組評估那台主機已不堪使用,所以那台主機可由保管人向總務處提出報廢或移撥給資訊組再報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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